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儿童中心 儿童研学院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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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 ||||||||||||||||||
各相关单位: 为增强儿童研学领域科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解决当前儿童研学工作中的现实性、突出性问题,更好地调动儿童工作者开展研学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国儿童中心将开展2025年度儿童研学院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业务发展与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课题申报 请申报单位填写《中国儿童中心儿童研学院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寄送至中国儿童中心。电子版申报书提交至邮箱cnccetyxy@126.com。 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请于截止日期前提交所有材料。 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中国儿童中心,吴老师,18701384982,010-66167280。 (二)课题立项 2025年7月31日前,中国儿童中心召开立项评审会,课题负责人就课题内容进行现场或线上答辩。评审结果确定后公布立项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中期评审 2026年1月15日前,课题申报方提交研究进展汇报材料,儿童研学院集中评审。未通过中期评估的课题,课题组须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再次申请中期评估。如仍未通过,课题终止。 (四)课题结题 2026年5月31日前,申报方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 (五)结题评审 2026年6月,中国儿童中心召开结项评审会,课题负责人就课题内容进行现场或线上答辩。评审结果确定后公布结项课题名单。 具体时间表如下: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课题类别与申报人资格 儿童研学院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1.重点课题由相关单位围绕儿童研学院专项课题指南进行申报,主要解决儿童研学领域发展的重难点问题,课题负责人需由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处级(含正、副处)以上管理人员担任。 2.一般课题为支持各地儿童研学发展设立,由申报单位结合业务需求自主申报,课题负责人需由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主管/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在本岗位工作满3年的人员担任。 (二)课题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保证课题研究的真实性和研究内容的原创性。 2.课题申报范围:研究内容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儿童研学领域,用规范的研究方法解决实际问题。重点课题请参考《中国儿童中心儿童研学院2025年度专项课题指南》(附件2),也可根据课题指南划定的范围方向自拟研究题目。一般课题由申报单位结合单位研学实践与业务需求自主申报。 3.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以内。确因研究内容、工作量一年内无法完成的,可以延长至两年,需要在申请书的“备注”一栏进行详细说明。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立项课题原则上只能有一名课题负责人,并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制定研究计划、实施研究、完成结题报告、进行成果转化,按照课题管理的要求,配合完成课题督导评估工作,做好课题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每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上一年度课题未完成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课题。 2.最终结题要求以结题报告形式呈现,如有其他成果可一并提交以供参考,报告的文稿格式要求见附件3。 三、课题成果管理 每年对按期结题的儿童研学院专项课题成果进行鼓励,范围与内容如下: (一)按期结题的重点课题 1.向《中国校外教育》等刊物推荐发表课题成果。 2.向上级和相关单位报送优秀课题成果。 3.适时遴选课题成果结集出版。 4.适量吸纳课题负责人成为评审专家。 5.推荐课题负责人在中国儿童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中进行专题分享。 (二)按期结题的一般课题 1.推荐在《中国校外教育》等刊物和媒体以合集的形式展示课题成果亮点。 2.推荐在中国儿童中心宣传平台进行展示。 3.推荐课题负责人在中国儿童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中进行案例分享。
附件:1.中国儿童中心儿童研学院专项课题申报书 2.中国儿童中心儿童研学院2025年度专项课题指南 3.中国儿童中心儿童研学院专项课题文稿规范格式
中国儿童中心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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