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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家庭体育锻炼行为的实证研究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郝晓岑  周 芮  唐艳丽  毛婉晴  宋贺祥


摘要:体育锻炼对于拓展京津冀三地体育发展空间,丰富群众生活,培养体育人才,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结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采用京津冀三地城市居民体育健身休闲活动状况调查数据,从家庭结构层面研究京津冀三地居民体育锻炼行为,调研论证了京津冀三地居民体育锻炼的参与方式、家庭成员锻炼程度与目的、锻炼项目与接受指导情况以及与不同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研究结果从实证层面检验了家庭体育锻炼各微观层面的内在联系:京津冀三地居民体育锻炼方式首选和朋友、同事一起,其次是个人锻炼,再次是与家人一起;与家人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员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居民占比87%,家庭参与正成为京津冀居民体育锻炼的主要方式之一;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父母有更多时间直接参加体育锻炼,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逐渐加大。

关键词:京津冀  家庭体育  体育锻炼行为  参与方式  锻炼项目

作者简介:郝晓岑 / 首都体育学院管理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  芮 / 首都体育学院管理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唐艳丽 / 首都体育学院管理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毛婉晴 / 首都体育学院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宋贺祥 / 首都体育学院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家庭、学校和社区是人们参加体育锻炼的三大场所。家庭成员的体育动机、体育行为等对其他成员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支持是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的重要因素。家庭成员的体育行为对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其他成员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根据Framingham的相关研究,父母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其子女参与体育运动的概率将会提高6倍。研究表明,家长对体育锻炼的支持,可以使孩子们更有可能达到建议的标准。[1]随着我国积极生育政策的推进,家庭体育将成为促进人们积极体育行为的重要因素。

国际大会上对家庭体育功能的共识始于1981年5月洛桑国际体育锻炼世界大会。此次大会以“体育与家庭”为主题,认为体育是防止家庭解体,促进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

我国有关家庭体育学术研究的发端,以1986年山东师范大学王宏等人的《我国家庭体育的现状和2000年的发展前景》为代表,文章指出家庭体育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家庭体育受家庭基础、家庭结构、家庭职能、家庭类型、家庭关系的影响,可以划分为“活跃型”“动力型”“娱乐型”以及“综合型”。[2]之后,随着国民体质的下降、闲暇时间的增加以及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家庭体育成为体育研究者定性和定量研究的主题,其中以区域性定量研究居多,尤以区域性家庭体育消费的定量研究最为集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北京[3]、上海[4]、成都[5]以及武汉[6]等城市的相关研究。与此同时,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有关家庭体育的代际互动研究[7]、幼儿家庭体育[8]的研究也逐渐成为家庭体育研究的热点。从已有研究成果看,对家庭体育的价值、家庭体育与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关系的研究较多,跨省市的区域性家庭体育的研究较少,目前可以查阅到的有1993年的22省区市9291户家庭体育抽样调查报告[9]、1999年的穗、深、港家庭体育比较研究[10]和2014年20个城市家庭的抽样调查[11]。区域性的家庭体育研究基于其特定历史和社会、政治发展的因素。京津冀三地家庭体育调研就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政治、社会发展的关键点开展的调查研究项目。

京津冀是继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之后最具潜力的区域性发展圈。2014年2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2014年7月,京津冀三地体育局签订了《京津冀体育协同发展议定书》,三地在共同打造体育服务业重点项目、联合申办和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等方面展开了全面合作。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将部分养老、教育、医院、行政单位迁出首都北京。体育是现代城市发展最活跃的社会要素之一,它对于拓展京津冀三地体育发展空间,丰富三地群众体育生活,培养体育人才,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的体育需求和体育参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京津冀体育等事业的协同发展提供直接有效的分析结果,从而为三地的资源分配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一、家庭结构类型分类依据

在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家庭具有促进家庭成员行为习得、习惯养成和初步社会化的功能。一方面,子辈参照、学习和模仿父辈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通过选择、加工逐渐内化成为自身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另一方面,父辈通过言语和行为方式积极地将家庭、个人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以及习惯传递给子辈,承载起家庭教化功能。

家庭在子女体育参与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Gerbert等利用生命历程分析法研究得出结论:父母在子女参与体育活动和选择体育项目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热衷于体育活动的父母能够有效地促进子女的体育参与,重点是这种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子女的幼年时期,而是伴随其一生。[12]

作为社会生活实体的家庭,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实体婚姻+孩子+生活共同体。本调查研究对“家庭”的分类主要依据美国社会学家默多克对家庭结构类型的分类,这一分类也一直为同类研究所沿用,如表1所示。[13]

根据家庭的社会学分类,家庭可以分为单身、 夫妇家庭、核心家庭、主干家庭以及联合家庭。


二、数据调查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调查方法

本研究使用数据来自《京津冀城市居民体育健身休闲活动状况调查问卷》。该问卷主要向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部分城市共计35个城市社区的户籍居民发放。因需要将调查数据中的个人信息整合为家庭信息,从而得到反映家庭结构、婚姻状况、亲子关系的家庭单位变量。因此,调查由零点研究咨询公司进行入户面访,由经过培训、经验丰富的访员采用读录式方法对受访者进行提问,根据受访者的回答填写问卷,数据采用家庭户匹配法进行整合。家庭户匹配法是研究家庭行为的常用方法,通过对每一个受访者进行编号,进而将研究对象由个人转为家庭。在入户调查中,以省份、地级市、区(县)、街道、电话和访问时间共6个变量共同确定每一个受访者唯一的家庭户编号,进而完成家庭户匹配。最终获得3163份问卷。执行区域包括:北京市6个主城区,分别是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天津市6个主城区,分别是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以及河北省11个地级市的主城区,分别是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秦皇岛市、张家口市、邯郸市、邢台市、承德市、沧州市、廊坊市、衡水市。零点公司对每个访员的问卷进行100%的卷面审核,卷面审核通过后随机抽取30%的问卷,对受访者进行电话复核,确保问卷结果的真实有效。

(二)研究方法

研究将京津冀家庭体育参与程度作为衡量体育锻炼行为的重要指标,用以代表家庭成员的体育锻炼行为。自变量、因变量的选择以京津冀家庭体育分析理论框架图为基础,以家庭结构方式、家庭经济状况为自变量,锻炼目的、参与方式、参与项目、参与时间为因变量来描述家庭体育锻炼行为的互动关系,如图1所示。


三、结果与分析

(一)京津冀三地家庭体育锻炼的影响因素分析

1.居民体育锻炼参与方式分析

京津冀三地居民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方面,参加方式各不相同,分别为个人锻炼、和家人一起、和朋友及同事一起、社区组织、单位组织、网络自发体育组织、其他体育组织以及其他参加方式。为探究以家庭参与为主要体育锻炼方式的居民的影响因素,本研究采用交叉性描述统计,得出京津冀三地以家庭参与为主要健身休闲活动方式的居民,家庭成员是其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影响因素(表3)。根据统计,以家庭参与为主要健身休闲活动方式的比例占总调查人数的22%,仅次于和朋友及同事一起(36%)和个人锻炼(34%)的比例。

进一步按照不同省份进行对比分析可发现,河北以家庭参与为主要健身休闲活动方式的比例占总调查人数最多(48.7%),其次为北京(37.1%),再次是天津(34.4%),可见不同省份也存在一定差别。

2.个人经济状况与参加体育锻炼时间的相关性分析

研究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进一步研究个人月收入和家庭月收入对居民体育锻炼的影响。方差齐性检验得出Levene方差齐性检验的p<0.05,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样本数据之间的方差是齐性的。进一步分析发现,被调查者的个人月收入和家庭月收入与个人是否参加体育锻炼没有显著性相关(p>0.05),但研究发现京津冀居民的体育锻炼时间与个人月收入有显著性相关(p<0.05)。这一结果印证了Kenyon与Mcpherson的研究结果,家庭经济状况越优越,体育参与的程度越高。[14]

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组间平方和是2460.64、组内平方和是399199.46,其中组间平方和的F值为2.67(p=0.03),个人月收入对居民个人的锻炼时间有显著性影响。具体表现为个人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居民,锻炼时间短,随着收入的增加,从2001元到11000元居民的锻炼时间显著增加,达到每天2小时或以上。但随着个人月收入的增加,个人月收入在11001元以上的,每天锻炼时间开始出现断崖式下降,甚至降到一天30分钟以下,这应该是个人工作时间、工作强度造成的结果。

(二)京津冀三地家庭成员体育锻炼程度与目的

1.家庭体育锻炼程度

根据2010年美国青少年体育活动和营养研究(National Youth Physical Activity and Nutrition Study,NYPANS)的证据显示,有60%~75%的受访父母鼓励他们的孩子在体育锻炼中要踊跃表现,但是只有48.5%的父母积极参与其中。[15]这一调查数据结论与京津冀三地家庭体育调查的结论大致相同,京津冀整体调查数据甚至低于NYPANS的48.5%这一比例。

父母对孩子的行为具有直接的影响。京津冀的调查数据显示,23.5%的14岁以下青少年、24.3%的14~17岁青少年、30.3%的18~29岁青少年的“父母一方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统计结果同时显示,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父母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活动,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比例逐渐加大(表5)。这说明,随着子女的成长,父母有更多的时间参与体育活动。

那么,父母与孩子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的情况怎么样呢?调查显示,14岁以前,21.2%的家长与孩子一起参加体育锻炼,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家长与孩子共同参与体育锻炼的比例逐渐下降,14~17岁为17.7%。

一方面是父母对家庭成员的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是同伴的重要影响。调查显示,35%的14岁以下青少年、38.1%的14~17岁青少年、47%的18~29岁青少年,他们“身边的亲朋好友喜欢体育活动”。从本项调查数据可以看出,青少年体育锻炼除了受父母的影响以外,亲朋好友也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影响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2.家庭成员体育锻炼时间

本研究采用交叉分析的统计方法,得出京津冀三地和家人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员每次锻炼时间的频次结果。数据显示,和家人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员中,64%的人员每次锻炼的时间长度为31~60分钟,18%的人员每次锻炼的时间长度为61~90分钟,4%的人员每次锻炼的时间长度为91~120分钟。

3.家庭成员体育锻炼目的

研究对以家庭参与为主要身体锻炼方式的被调查者进行统计分析,发现49.3%的被调查者认为健身首要目的是“增强体力和保持健康”,19.3%的被调查者是将健身作为“消遣娱乐”的一种方式,9.2%的被调查者认为健身具有“防病治病”的功能,8.5%的被调查者认为健身是为了“减肥、塑身和健美”,1.3%的被调查者认为健身是为了“社会交往”,另外1.0%的被调查者是为了“提高运动技能、技巧”,如表6所示。

在895名被调查者中,男性和女性分别为380人和515人。对于女性而言,减肥、塑身、健美是其参与体育健身休闲活动的首要目的,而男性更多的目的为增强体力。此外,部分家庭成员将体育锻炼视为防病治病的一种手段,这类现象更多地反映在女性群体上。

(三)京津冀居民体育锻炼的项目与接受指导的情况

1.京津冀三地居民体育锻炼的项目分析

京津冀三地居民在体育锻炼方面采用的健身项目有80多种,涵盖了我国居民普遍参与的体育项目。其中,排在前10位的分别是:健步走(含快步走)(17%)、羽毛球(10%)、跑步(不含马拉松)(8.5%)、篮球(5.6%)、乒乓球(4.7%)、排舞(4.2%)、广场舞(4.0%)、游泳(2.9%)、健身路径(2.9%)、足球(2.8%)、柔力球(2.2%)等。

研究通过Pearson相关分析,居民经常参加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项目与省市区域的相关系数r值为-0.11(p<0.001),居民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休闲活动项目与不同省市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2.居民接受体育指导的情况分析

根据以上统计分析,京津冀居民以家庭参与为主要身体锻炼方式的比例占总调查人数的22%,仅次于和朋友及同事一起(36%)和个人锻炼(34%)的比例。因此,可以说家庭参与是京津冀居民体育锻炼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他们接受体育项目技术指导并不是来自朋友或家庭,而主要来自自学和学校教育。向他们提供指导的主要是体育教师、健身教练、专项教练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家庭提供健身指导的比例比较低。

(四)京津冀三地不同家庭结构成员的体育锻炼参与情况

1.不同结构类型家庭成员体育锻炼的参与程度

通过以上调查分析可以看出,京津冀三地核心家庭对体育锻炼的参与程度是最高的,其次是夫妇家庭,单亲家庭和已婚独居家庭的居民参与程度是最低的。

2.不同省市结构类型家庭体育锻炼时间有相关性

研究通过Logistic多元回归分析,不同省市、不同家庭结构居民参加体育锻炼具有相关性,如表7所示。统计分析结果显示,随着不同省份的改变,居民的锻炼时长会随之发生变化。

3.不同结构类型家庭锻炼的时间长度有相关性

受访者每次锻炼时间和其家庭类型的相关系数r为0.15(p<0.001),所以可以认为两个变量间的正相关是有统计学意义的。通过Logistic多元回归分析,家庭结构和婚姻状况对居民近一年是否参加锻炼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家庭类型对居民近一年没有参加过体育锻炼,而对未来考虑参加体育锻炼的居民而言,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同时,统计分析发现,家庭结构与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长短也具有相关性。

(五)京津冀14岁以前青少年家庭体育锻炼行为分析

本调查问卷将调查对象分为6个年龄阶段进行具体问题的调查。6个年龄段分别包括14岁以前、14~17岁、18~29岁、30~44岁、45~59岁、60岁以后。调查具体包括“父母任何一方是否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父母任何一方是否经常有体育消费支出”“父母是否常陪伴自己一起参加体育活动”等问题。根据Eccles的研究,父母对个体成长早期信念和行为的影响大于个体成人后,影响的方式主要包括3种:一是角色楷模,二是经验诠释,三是经验提供。[16]

父母可以通过提供行为建模、给予鼓励或通过参与孩子的活动和游戏的方式给予孩子直接或间接的支持,从而鼓励他们参加体育锻炼。直接的支持包括参与孩子的运动,接送孩子参加体育锻炼,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当父母通过自己的行为向孩子展示或鼓励孩子参与身体活动,孩子便会进行模仿。但是关于父母的行为怎样影响孩子的活动水平还缺乏相关证据。[17]本研究主要对京津冀14岁以前的青少年体育健身行为进行分析和讨论。

1.14岁以前青少年受父母锻炼行为的影响分析

根据描述性统计,被调查的14岁以前的青少年有743人选择他们的父母一方经常参与体育活动,占总调查人数的23.5%。

同时,本研究通过Pearson相关分析发现,14岁以前青少年父母任何一方常参与体育活动与省市类型的相关系数r为0.03(p=0.06),两个变量之间存在边缘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关于父母的行为怎样影响孩子的活动水平,目前还缺乏相关研究。根据对4~11岁和12~16岁青少年体育活动的最新综述,研究者发现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参差不齐。有38%的研究发现孩子参与体育锻炼的程度与父母之间有正相关性,或者孩子有模仿父母的行为。研究同时发现,孩子体育锻炼水平和父母参与之间没有明确的关系。[18]本研究将以省市和家庭结构为变量,研究京津冀14岁以前青少年父母的体育锻炼行为。这一讨论的基本前提是,父母对14岁以前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有一定的影响。

2.14岁以前青少年父母锻炼行为与家庭结构类型的相关性分析

根据Pearson相关分析发现,家庭结构类型与14岁以前青少年父母参与体育活动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23(p=0.01),家庭结构类型与14岁以前青少年父母参与体育活动之间具有相关关系。

这在相关研究中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我国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了30多年,客观上促进了从联合家庭向以夫妻关系为主的核心家庭的过渡。家庭结构的复杂程度对家庭成员的锻炼行为有较为直接的影响,核心家庭成员的体育锻炼程度要高于联合家庭成员。家庭成员的结构越简单,体育锻炼行为的交互影响越直接,干扰性越小。[19]

 

四、讨论与研究启示

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因此在体育锻炼方式的选择和体育项目的选择上趋于一致。根据数据统计,20.4%的被调查者近一年没有参加过体育锻炼活动,但家庭并没有成为其阻碍要素,一方面由于“家务繁忙,缺少时间”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很低,占被调查人数的2.0%;另一方面,22%的居民选择与家人一起进行体育锻炼。

在体育项目的选择上,京津冀三地有着显著性差异,在足球、篮球、乒乓球等项目上基本一致,但在羽毛球、网球、橄榄球、保龄球等项目上,天津居民参与比例高于北京与河北,而在健步走、跑步等项目上,北京与河北参与比例高于天津;北京居民更多地利用健身路径进行身体锻炼,瑜伽、太极拳、广场舞的比例高于天津和河北。在家庭结构的视角下分析家庭体育,已有数据很难反映出家庭结构和婚姻状况对居民近一年是否参加体育锻炼的影响,但是家庭结构对近一年没有参加体育锻炼的居民却有显著性影响,同时对家庭成员体育锻炼时间长短也有显著性影响。本研究的重要启示是,京津冀三地核心家庭对体育锻炼的参与程度是最高的,其次是夫妇家庭,单亲家庭和已婚独居家庭的居民参与程度是最低的。

父母对子女体育锻炼的影响是显性与隐性并存的,究竟如何量化,已有的研究成果没有回答,本研究也难以回答。在未来,可以建立量表,尝试进行追踪研究。而父亲和母亲又是怎么影响子女体育锻炼的问题,本研究尚未找到有效途径。根据已有研究的描述,父母对子女体育活动的影响不一。巴西的V·马特苏道教授团队研究表明,家庭成员的生活方式对儿童有着显著性影响:母亲经常参加运动的儿童,其参加运动的可能性是普通儿童的2倍;父亲经常参加运动的儿童,其参加运动的可能性则是普通儿童的3倍;若父母都热爱运动的儿童,其参加运动的可能性则是普通儿童的5.8倍。[20]有研究认为,父亲对儿童运动的带头和榜样影响作用高于母亲,这可能要归因于人类运动文化生命史特征的形成和发展过程。[21]这些都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进一步探讨。

 

五、结论

京津冀三地在体育锻炼方面的表现趋于一致,在锻炼方式方面首选和朋友及同事一起,其次是个人锻炼,再次是与家人一起;在经济影响方面,家庭经济状况越优越,体育参与的程度越高。京津冀居民的体育锻炼时间与个人月收入有显著性相关。但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个人月收入的增加,个人月收入在11001元以上的,每天锻炼时间开始出现断崖式下降,甚至降到每天30分钟以下。

在与家人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员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居民占比87%,家庭参与正成为京津冀居民体育锻炼的主要方式之一。以家庭参与为主要体育锻炼方式的被调查者中,49%的居民首要体育锻炼目的是“增强体力和保持健康”。但是,他们接受体育项目技术指导并不是来自家庭或朋友,而主要来自自学和学校教育,向他们提供指导的主要是体育教师、健身教练、专项教练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家庭提供健身指导的比例比较低。不同省市选择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项目有显著性差异。

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父母有更多时间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逐渐加大。京津冀三地核心家庭对体育锻炼的参与程度是最高的,其次是夫妇家庭,而单亲家庭和已婚独居家庭的居民参与程度是最低的。不同省市、不同结构家庭居民参加体育锻炼具有显著性差异,同时,不同结构类型家庭居民体育锻炼时间长度有显著性差异。家庭结构类型对14岁以前青少年父母参与体育锻炼具有显著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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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育倩)


* 本文系2023年北京市级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以体育人,休闲体育‘五位一体’专业思政建设与人才培养研究”、北京市体育局《北京体育蓝皮书——北京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研究》(22YIB008)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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