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亮:家庭教育立法将“家事”上升为“国法”
发布日期:2022-06-14 浏览次数: 字体:[ ]

作者:傅国亮(教育部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人民教育》杂志原总编,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原副会长)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生效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专家的解读文章视角丰富且各具特色,精彩纷呈。同时,促进法培训班在线上线下如火如荼地开展,展现了家庭教育人的责任担当和主动作为。关于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在这里我谈三点新认识,与大家探讨交流。

一、家庭教育立法的主要意义是“家事”上升为“国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1年10月23日正式颁布。立法确定了家庭教育工作中各方的责任、领导体制、家庭教育的内容与方法,以及罚则,家庭教育成为依法治国的“政府责任”和“国家事权”。关于家庭教育“立法”的意义,普遍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我则认为,家庭教育立法的主要意义是将“家事”上升为“国法”,或者说,“国事”成为“国法”。

家庭教育既是“家事”又是“国事”的理念不是今天形成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这样的理念仅是愿望。1996年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联合颁布第1个《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计划》,家庭教育工作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家庭教育终于成为“国事”,即成为“国家事权”。但是,家庭教育没有“立法”,没有成为“国法”,就没有纳入依法治国的序列。

家庭教育立法是党中央的一项决策。当年,研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10年间要修订6部教育法律,研制颁布5部新教育法律,家庭教育立法名列其中。如果对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就获得了应有的地位,在法律上摆脱了被边缘化的问题。这是《规划纲要》对家庭教育的重大贡献。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2月发布了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推动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效模式”[1]。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系统要积极参与。

2022年3月颁布的第6个家庭教育五年规划,责任部委由9个增加到11个,增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彰显“家事”纳入依法治国的序列。《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2]。根据“有法必依”原则,今后由各级政府(部门)颁布家庭教育重要文件或成常态,这是“家事” 上升为“国法”的法治效力。2022年新年伊始,“家事”上升为“国法”的威力随即显现。在江苏盱眙,一名未成年人罪犯的父亲收到了法院发出的《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法律人士说:“家长从此以后要学会‘依法带娃'。”“依法带娃”将成为百姓生活的新理念。


二、家庭教育法理念要跳出“公权与私权”的纠结


关于家庭教育工作,直到今天仍有观点认为:家庭和家庭教育属私人领域,公权无权干涉;国家制定家庭教育的培养目标,实际上是公权干预了私权;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家庭,国家不宜过度干预,要尊重家庭教育私人性和自主性的本质特点。这种理念隐含着“公权与私权”的纠结。

在国外,家庭教育也曾被边缘化,因为他们的理念是公权不能干预私人领域。但是西方社会现实,改变了他们的看法。社会取得的共识是,家庭和家庭教育的某些部分是私人领域,其他人不应干涉。但同时有某部分也是公共领域,因为子女教育既关系家庭平衡(和谐),又关系未来社会成员劳动者的素质,家庭状况的演变将对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这就是国家为什么要关注和干预家庭事务,强调家庭教育重要性的原因所在。因此,西方国家转而积极地来实施家庭教育。19世纪欧洲最重要的教育家之一,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认为,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掌握在母亲手中。所谓掌握在母亲手中,即取决于家庭教育。福禄贝尔在家庭教育与国家命运的关系中,阐述“母亲”的伟大意义,实质上阐述的是“为国教子”的理念。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国外家庭教育的立法理念的转变,其倾向不是担忧公权的过度干预,而是立足于为公权介入家庭教育提供法律依据。日本在2006年12月修订《教育基本法》的时候,新增了“家庭教育”条目,将家庭教育纳入其中,指出:“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要尊重家庭教育的自主性,并采取必要措施为监护人提供学习机会、信息及其他援助。”[3]从而在法律上规定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责任。

我国早在1997年,教育部与全国妇联就颁布了第一个《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国家“第一次”为家庭教育中家长教育行为“立规”,明确规范家长教育行为的“国家意志”,迈出公权干预和引导私人领域教育行为的重要一步。

2021年3月,中央批准出版了《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一书。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4]这是历史和现实给出的结论,不是主观臆断。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我们要认识到,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5]“还要认识到,国家好,民族好,家庭才能好。”[6]总书记还强调“广大家庭要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7],这是“高尚的家国情怀”[8]。家国关系,是总书记阐述家庭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因为家庭教育、家庭建设和国家民族有命运与共的关系,国家才要干预私人领域,才要干预家庭建设,干预家庭教育。我认为,总书记把家庭家教家风定位在家国关系当中,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家庭教育既是家事,又是国事。家庭教育“立德树人”“为国教子”是国家意志。

同样,《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也要跳出“公权与私权”理念的纠结。正如《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9]以法律形式确立“立德树人”是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这与“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学校教育是完全一致的。再如《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0],这既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也是家庭教育的培养目标。这要求我们遵循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开展中国特色的现代家庭教育,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及其关系


“教什么”是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教什么”决定着是“什么样的家教”,决定着培育“什么样的人气”。“教什么”是家庭教育的重大政策。

《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教什么”的内容作为重点来阐述,其内容可以概括为“家庭教育五六九”:第五条列举了家庭教育五项要求,即五项原则,如“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遵循家庭教育特点”等内容;第十六条列举了开展家庭教育的六项主要内容,如“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第十七条列举了家庭教育的九种方式方法,如“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等。“家庭教育五六九”包含的内容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积极主动正确开展家庭教育提供了指引。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我们可以把家庭教育“教什么”概括为两大主题或两大任务。

一是总书记明确的“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11]。《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其表述为“家庭教育是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知识技能、文化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12],开宗明义将“道德品质”摆在家庭教育第一位。中宣部等七部委在2021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也强调“突出少年儿童品德教育关键”[13]。文件用“关键”这个词,来表示总书记提出的“品德教育”“做人教育”这一大任务。

二是总书记强调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战略任务”“在家庭工作中找准立德树人的切入点”[14]。《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15],以法律形式确立立德树人是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重中之重是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精神之基”[16]。这是“培养什么人”的性质标志。立德树人的重点在于“立”理想信念之德,否则,无“树人”之义。在家庭教育中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可从培养家国情怀入手。

我认为,家庭教育的“最重要的任务”是指出了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天然优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影响和决定着人的品德和人格。同时也是教育政策的要求,是党和国家指导家庭教育的要求。两大任务的关系,前者讲家庭教育的本质功能,“促进人的品德成长”,这是重点;后者讲家庭教育的社会功能,“为国教子”,这是要点。二者不可比,又不可偏废。



【参考文献】

[1]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EB/OL].(2021-12-07)[2022-02-22].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7053/202112/t20211214_587194.html.

[2][9][10][1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EB/OL].(2021-10-26)[2022-02-22]. http://www.nwccw.gov.cn/2021-10/26/content_295983.htm.

[3] 日本教育基本法[EB/OL],[2022-02-22]. https://www.mext.go.jp/b_menu/kihon/about/mext_00003.html.

[4][5][6][7][8][11][14]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4,18,19.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等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EB/OL].(2021-07-23)[2022-02-22].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107/t20210723_546277.html.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习近平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EB/OL].(2018-08-22)[2022-02-22].http://www.gov.cn/xinwen/2018-08/22/content_5315723.htm.


(责任编辑:李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