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家教》2022年第六期正式发行!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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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文章精彩导读

特稿

 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 矢志推进家庭教育事业新发展

主持人:丛中笑,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教授

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总结了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也锚定了新征程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多处涉及家庭教育与儿童事业发展的内容,其中一些重要论述系首次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分别写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两个重要章节,充分凸显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重要作用,也为我们今后的家庭教育工作和儿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遵循、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作者:陆士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如何结合家庭教育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我们家庭教育工作者高度重视。

 

新时代儿童事业发展的形势分析和对策思考

宋文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我国18岁以下儿童有近3亿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儿童工作,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儿童事业发展。

 

本刊视点 

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机制推动家庭教育协调发展

主持人:霍雨佳,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部长、研究员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为新时代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2020年,中国儿童中心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促进男女平等和家庭建设制度机制研究”中的子课题“构建家庭教育中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机制与研究”。课题聚焦学校、家庭和社会在落实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重要任务中的作用,梳理总结各自的角色、优势和职责,分析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探索有效的作用机制,从而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

 

 

社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机制运行现状及对策建议

——基于我国八省(自治区)的调研结果

霍雨佳,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部长、研究员

柳铭心,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副研究员(通讯作者)

社区作为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阵地。为全面考察我国社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机制运行现状,课题组在东、中、西、东北部共选取8个省(自治区)的8806个社区(村)开展调研。结果表明:目前社区协同育人的保障机制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社区整合学校和其他社会资源协同的能力有限;家长参与状况并不理想;协同实践机制的建立正处于探索阶段。基于上述结果,建议要有效推动政策在基层的转化落地,重视社区协同育人工作计划、监督和评估等组织管理和评价机制的建设;要建立健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网络,增强社区推动工作的信心和保障;要基于社区的属性和特点进行定位和设计,明确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由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

 


学校视角下的家校社协同育人现状与问题分析

——基于我国八省(自治区)的实证调查

罗芮,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

陈福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通讯作者)

罗玉晗,中央民族大学讲师、博士

王耘,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

柯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讲师

何然,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硕士

杨政乾,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

李昭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硕士

全晰,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硕士


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开展的持续、高质量的协同育人对儿童成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摸清当前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现状有助于及早发现问题,从而更加深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本研究以学校为切入点,对我国八省(自治区)149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的149名校(园)长、2399名教师和69214名家长进行家校社协同育人基本现状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当前以校为本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有序开展,家长整体满意度较高,协同育人机制初具雏形;但仍存在协同育人观念落后、人力和经费保障不足、学校整合各方资源能力有限等问题。研究认为,为有效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需要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理论的本土化研究,优化各方家校社协同育人理念;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和细则,厘清各方责任与边界;注重家校社协同育人专业队伍培养,强化学校协同育人能力。

 

 

实践探索

检察视阈下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研究


陈莎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张纯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通讯作者)


家庭教育问题是导致未成年人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家庭教育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包括《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内的多部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但在运行中逐渐呈现出一系列问题。本文尝试立足检察视阈,从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教育问题出发,梳理国家干预家庭教育的历史沿革,解析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干预的现状和困境,提出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完善路径,以期唤醒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发挥国家干预的有效作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调查研究

新时代家庭劳动教育的现状及对策——习近平劳动教育重要论述的启示

孙宏艳,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研究员

耿雅倩,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九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劳动教育”首次写进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相比,多了一个“劳”字。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体现出我们党新时代育人目标的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关于劳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从战略高度上将劳动定位为“一切成功的必经之路”,强调新时代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明确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归根结底要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赋予了劳动更多生动科学的时代内涵、美好展望和切实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五个方面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进行了全面的总体规划与部署,为贯彻实施学校劳动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将少年儿童劳动教育有效融入日常生活和各种实践活动中,丰富劳动教育内容和方式,提升劳动教育成效,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同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这些都充分说明新时代党对青少年教育的新要求,意义重大。理清楚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找准确开展劳动教育的方法路径,对新时代劳动教育发展有深刻的指导作用。


 

父母受教育水平对5~6岁幼儿社会适应的影响——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李宏倩,青岛市盲校教师

钱志亮,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委会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师(通讯作者)


为探究父母的受教育水平、幼儿言语能力、幼儿性别对幼儿社会适应的影响机制,本研究对全国儿童入学成熟水平标准化测量数据库中的1478名5~6岁幼儿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5~6岁幼儿言语能力在父母受教育水平与幼儿社会适应的关系中起完全中介作用;父母受教育水平对5~6岁幼儿社会适应的路径中言语能力所起的中介作用具有性别差异,女孩起完全中介作用;男孩的言语能力起部分中介作用。研究建议家长要关注幼儿的主体地位、关注言语能力与性别差异,调整家庭教育方式。家长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应关注幼儿言语能力在提高幼儿社会适应方面的有效价值。对于女孩,家长要发挥女孩在认知与言语功能上的优势,与女孩实现有效沟通回馈;对于男孩,家长要减少过度期待,鼓励男孩表达,注重言传身教,发挥榜样的作用。

 

 

黑龙江省家庭亲子互动状况研究


闵杰,黑龙江省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

荣荣,大庆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家庭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单元,是实现儿童抚育和家庭教育的空间场域和组织机构之一。儿童抚育和家庭教育的实现,离不开亲子互动以及亲子间责任义务的履行。整体而言,个体因素、家庭结构、生育数量等家庭内部条件直接影响亲子互动“能不能”实现和“会不会”互动;社会文化系统和社会支持系统等外部条件构建了不同类型的亲子互动观念和实践。


润家笔谈

关注儿童屏幕暴露助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主持人:刘菊芬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随着信息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为代表的电子设备走进千家万户,带来更便捷的工作学习模式和更多元的休闲方式。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32亿,人均每周上网时长高达28.5小时,其中19岁以下网民占17.6%。儿童屏幕暴露逐渐成为被广泛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

屏幕暴露(Screen exposure)是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视、电子游戏机、可穿戴设备等电子设备的应用和接触,屏幕暴露不仅仅指屏幕使用时间,还包括屏幕内容、质量、互动等多维度。作为数字原住民,学龄前儿童成长于被各种电子设备所“拥抱”的家庭及社会环境中,学龄前儿童屏幕暴露特点呈现出低龄超前接触、过度暴露等特点,关注学龄前儿童视屏暴露与儿童身心健康和早期发展迫在眉睫。

 

低龄儿童屏幕暴露现状、影响及家庭指导建议


赵春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儿童发展研究院研究主任

王多多,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

刘菊芬,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研究员


屏幕暴露已经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低龄儿童屏幕暴露现状堪忧,具有暴露时间长、低龄化等特征,且不同特征儿童间存在差异。屏幕暴露与儿童早期发展关系密切,对儿童语言、基本运动技能产生不良影响,增加儿童罹患社会情绪问题和行为问题的风险。应从家长支持、屏幕时间、屏幕内容、无屏幕环境等方面对家庭提供指导。


 

儿童屏幕暴露的影响因素——家庭养育环境

林雨欣,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

丁雪婷,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健康科学学院博士

刘菊芬,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研究员

纪颖,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研究员(通讯作者)


家庭是影响儿童行为的关键因素,也是儿童使用电子设备的主要场所,随着儿童屏幕暴露的危害逐渐显现,如何在家庭中合理使用电子设备已成为家长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以家庭养育环境为切入点,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家庭客观物质环境、文化环境、人际交流和家庭特质对儿童屏幕暴露的时长、频率、内容均产生影响。建议家长从理性看待、正向管理、程序设置、多方监督四个方面,在家庭中对儿童屏幕暴露进行合理的引导和控制。


 

儿童屏幕暴露的影响因素——同胞关系

连昕瑶,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

刘菊芬,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育健康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通讯作者)


儿童屏幕暴露影响因素众多,其中,同胞之间由于相处时间较长、关系密切等原因,对儿童屏幕暴露影响较大。本文通过对同胞关系和同胞特征的分析发现,同胞关系影响同胞之间屏幕内容选择、屏幕使用时间;同胞数量、同胞年龄、出生顺序、同胞性别构成的同胞特质对儿童屏幕暴露也存在影响。建议家长们从五个方面,发挥同胞关系的积极作用,降低儿童屏幕暴露产生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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