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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儿童友好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儿童友好的社会政策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了保障和依据。本期开始将会带大家回顾和梳理近年来国家发布的“儿童友好”相关社会政策内容及其解读。今天小编带大家走近的是“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儿童友好。


在“十四五”规划的第四十五章“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提出:“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体包括三节内容: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前两节内容从生育和托育的角度提出了要求,详见原文: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和产假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人口统计和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同时,在“一老一小”服务项目专栏中明确提出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

由此,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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