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少年儿童 “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暨研讨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新时代“双有”活动的德育属性和育人功能,推动校外教育的创新与发展,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中国儿童中心拟于2021年11月8-1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2021年全国少年儿童‘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暨研讨交流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21年11月8-12日,11月8日报到、11月12日返程。

二、 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具体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三、 组织机构

1.主办

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

中国儿童中心

2.承办

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四、 参加对象

各地校外教育机构主管部门领导、校外教育机构负责人、“双有”参与机构负责人等。

五、 活动内容

1. 专家讲座、能力建设

2. 2021年“双有”活动工作总结

3. 2022年“双有”年度工作研讨

六、 日程安排(拟)


    七、 报名及缴费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25日前,以机构为单位,统一向全国“双有”活动组委会提交报名信息。请准确填写《2021年全国“双有”活动总结暨研讨交流活动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双有”邮箱(shuangyou07@126.com)。

1.费用标准

培训费2750元/人,费用含住宿(双人间)、餐费、授课费、场租费、保险等。本次活动不提供接送站服务。

2.汇款方式

请务必于11月1日前将培训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汇至中国儿童中心账户,请在附言中注明“双有活动+参会单位名称”。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照片(或扫描件)发至“双有”邮箱,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账核对。

户 名:中国儿童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2909088104236

3. 特别提示

请各地汇款时一定要核准金额,并在报名时写明开票所需信息,此次培训开具的发票为“培训费”,发票开具后不退换。

八、 联系方式

全国少年儿童“双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  瑛、姜天赐

电  话:010-66160151(办公室)

13701332112(周)、18610501017(姜)

邮箱:shuangyou07@126.com

网址:shuangyou.zget.org

九、其他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研讨交流活动的人员须确认本人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等级为低风险。

组委会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新冠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活动安排,适时发布暂停、延期、取消本次活动的补充通知。

附件:《2021年全国“双有”活动总结暨研讨交流活动报名表》


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全国“双有”活动总结暨研讨交流活动通知.pdf
2021全国“双有”活动总结暨研讨交流活动通知(word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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