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状况报告(2020)选读(四) |
发布日期:2021-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
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四) ——2019 年中国儿童发展现状、问题与展望 中国儿童中心课题组* 一、现状与成就 (四)儿童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2019年,中国儿童法律保护事业取得了良好进展,除进一步落实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关爱与保护,健全推进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外,有关部门着手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儿童保护法律,加快了与儿童发展相关的法律立法进程,加大了对儿童的立法和司法保护力度。 一是关于儿童保护的专门性法律修订取得重大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关于儿童保护的专门性法律的修订取得了重大进展。针对现实中反响强烈的监护侵害、校园欺凌以及儿童沉迷网络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均作出了回应,以推动儿童保护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修订草案的总则部分,进一步细化了儿童保护的原则等;加强了对家庭保护的规定,细化了家庭监护职责以及父母的监护义务等内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细化了中止和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并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措施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定;完善了学校保护和司法保护相关规定,增加了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措施,强化了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措施等;充实了社会保护内容,创设了未成年人从事相关行业的资格查询制度等;新增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章节,使儿童保护工作更具体、全面,体现了较鲜明的时代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坚持教育矫治、分级干预理念,并力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做好统筹衔接,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与儿童发展相关的法律立法进程加快。(1)制定学前教育法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依然突出。教育部将学前教育立法作为重点任务,全面启动立法工作,已形成草案,并初步征求了地方意见。(2)制定家庭教育法已被纳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三类项目,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于2020年启动家庭教育立法研究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家庭教育领域也存在很多问题,急需进行规范和治理。 三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自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以来,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剥夺父母监护权的司法案例逐年增加。截至2019年底,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媒体报道,共梳理出110个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而被撤销监护权的案件,涉及29个省区市,其中撤销监护权案例较多的省市有江苏(14例)、广东(10例)、浙江(9例)、四川(9例)、山东(8例)、重庆(5例)、安徽(5例)。该意见出台后,发挥了政府在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监护干预、国家监护等方面的主导和兜底作用,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中国儿童中心课题组组长:苑立新,中国儿童中心主任。课题组成员:杨菊华,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王秀江、马学阳、王萍、谢娟、王润洁、崔岳、肖凤秋、霍亮、邱天敏,中国儿童中心科研部研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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