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状况报告(2020)选读(三) |
发布日期:2021-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
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三) ——2019 年中国儿童发展现状、问题与展望 中国儿童中心课题组* 一、现状与成就 (三)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前行,儿童关爱服务得到有效保障 2019 年是儿童福利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民政部成立儿童福利司,加强了工作力量,出台多项儿童福利政策,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切实推进儿童利益最大化。 一是儿童福利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1)民政部设立儿童福利司,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儿童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科学研判儿童工作形势条件下作出的一个重要决断,是儿童福利工作新的里程碑。(2)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两类关爱服务儿童的重要机构,前者侧重于机构内养育,后者侧重于救助与保护。2019年,全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217家,养育孤儿24.2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806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6.1万人次。疫情期间,全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部做到无一人感染。(3)基层儿童工作者是儿童关爱服务落地的关键,截至2020年6月,全国拥有一支由4.8万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66.3万名村(居)儿童主任组成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实现了儿童工作全覆盖。他们也成为关心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主力军。 二是健全儿童福利政策。(1)2019年6月,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人国家保障范围,填补了儿童福利领域的制度空白,这也是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政策创新。(2)2019年4月30日,民政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对201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进行了细化,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3)《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儿童福利机构的专门管理规章,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对象、内容、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4)2019年,民政部根据《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家庭寄养评估标准》,进一步细化了寄养家庭、寄养儿童条件,规范了评估标准流程、评估方式,建立了家庭寄养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家庭寄养行为提供了重要遵循。 三是大幅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标准。(1)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从2019年开始,中央财政补助东、中、西部的孤儿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450元、600元,升幅明显。全国集中养育孤儿生活费平均标准为1499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平均标准为1074元/(人•月),较2018年分别增长11.61%、16.23%。(2)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人保障范围,各地普遍按照孤儿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助。(3)重病儿童医疗救治实现突破。2019年,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增加到25种。针对农村留守和贫困残疾儿童,我国出台了“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协调各方提高对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2019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将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主要病种纳入救治管理和保障体系。(4)完善残疾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残疾儿童依规享受补贴,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995元,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530元。2018年,民政部制定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将当前由其监护的0~6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全部纳人康复救助范围,实现“应助尽助”。 四是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儿童助学、康复等关爱儿童的专项工程成效显著。借力第三方进行独立评估,社会组织助力儿童关爱服务渐成气候,有力推动了儿童关爱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儿童信息管理逐步精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实现台账化,2019年,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为全国“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等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底数,提升了儿童福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截至2019年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进一步下降到644万名。 * 中国儿童中心课题组组长:苑立新,中国儿童中心主任。课题组成员:杨菊华,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王秀江、马学阳、王萍、谢娟、王润洁、崔岳、肖凤秋、霍亮、邱天敏,中国儿童中心科研部研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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