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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少年儿童“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暨研讨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双有”活动的德育属性和育人功能,推动 校外教育在新时代中的创新与发展,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中国儿童中心拟于2018年10月29-3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2018年全国少年儿童‘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暨研讨交流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8年10月29-31日,10月28日报到、11月1日返程。

二、 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具体地点以补充通知形式告知)

三、 主办单位

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

中国儿童中心

四、 参加对象

    教育部、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领导、各地校外教育机构主管部门领导、各地校外教育机构负责人、活动部长、骨干教师、学校校长、少先队辅导员等。

五、 活动内容

1. 2018年“双有”活动工作总结;

2. 校外主题教育活动特色案例分享;

3. “共享阳光  助梦飞翔”——2018“双有”爱心捐助活动。

六、 日程安排(拟)

日期

时间

内容

10.28

全天

报  到

10.29

上午

开幕式、颁奖、主旨报告

下午

校外主题教育活动特色案例分享

10.30

上午

校外主题教育活动特色案例分享

下午

分组讨论、大会总结

10.31

全天

“双有”爱心捐助活动

11.1

全天

离  会

七、 案例与爱心捐助活动征集

1. 校外主题教育活动特色案例征集

面向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教育机构,征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的主题教育活动优秀案例,详情请见附件一。

2. 爱心捐助活动征集

面向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征集面向小学生的学习、生活物资及主题教育活动,详情请见附件二。

3. 截止日期

    案例与爱心捐助活动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请于此日期前将征集所需材料发送至“双有”邮箱,并告知组委会工作人员。

八、 报名方式

请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参训回执(回执详见附件三)发送至“双有”工作邮箱(shuangyou07@126.com)。

联系人:王  兰、褚鹏飞、姜天赐

电  话:010-66160151(办公室)、13910109940(王)13810221153(褚)、18610501017(姜)

九、 缴费方式

1.费用标准:培训费2750元/人,包含住宿(双人间)、餐费、授课费、场租费、租车费、保险等。本次活动不提供接送站服务。

2.汇款方式:请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培训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汇至中国儿童中心账户,请在附言中注明“双有+参会单位名称”。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照片(或扫描件)发至双有QQ群或微信群,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账核对。同时,请在参训回执表里写明发票种类和开票信息(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户 名:中国儿童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2909088104236

3. 特别提示:请各地汇款时一定要核准金额,并在回执中写明开票所需信息,此次培训开具的发票为“培训费”,发票开具后不退换。 

 

“双有”年会活动通知2018定稿-9-7.docx


 

全国少年儿童“双有”

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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