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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4.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愿意从事儿童校外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7.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北京市户籍;

8.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或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需2018年7月底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9.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10.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编制内事业聘用合同管理,在试用期、正式聘用期内分别享受中心同等人员待遇(按聘用合同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公告

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4月17日至4月30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4月30日

报名方式:发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或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附有个人照片、报名表(必须填写中心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参加应聘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如与本人情况不相符,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专业加试、面试。经初步审核合格者,按中心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人选比例一般为5∶1。

4.考察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人选比例一般为2∶1。考察合格者须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录用体检。

5.公示,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信息在中国儿童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任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对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

           中国儿童中心人事处

邮政编码: 100035

电子信箱: cnccrenshi@163.com

咨询电话:(010)66137430  66160224 (周日、周一休息)

 

                                  中国儿童中心

                                 2018年4月17日

中国儿童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要求.xls
中国儿童中心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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