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视点 | 吴立忠: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价值意蕴与实现路径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摘要: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具有现实的政策依据与自身发展条件的支持。社会工作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可立足关系视角、秉持助人理念、坚守公正情怀、采用综融方法、发挥系统功能,彰显出丰厚的价值意蕴与专业优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工作服务的政府购买、能力建设、协同联动、人才培养,是实现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社会工作  价值意蕴  实现路径


作者简介:

吴立忠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为重要标志,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是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

社会工作作为以专业服务为特征的社会力量,其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具有特定的价值与优势。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构建与完善多元家庭教育指导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现实依据

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国家家庭教育政策的迫切要求,与此同时,社会工作的迅速发展为其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了良好支持条件。


(一)家庭教育政策要求社会工作参与服务

社会政策是从宏观上推进社会福利输送、自上而下驱动社会服务开展的有力工具。在家庭教育政策方面,《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2]。这样的规定从法律上赋予了社会工作作为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资格与地位。《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出“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及“广泛吸纳热心家庭教育公益事业的教师、儿童工作者、卫生保健人员、‘五老’人员、专业社工、大学生等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组建家庭教育宣讲团”[3]。这进一步对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出了要求、进行了安排。以上政策侧面反映了国家对发展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工作服务的高度重视与迫切要求。


(二)社会工作自身发展提供了参与服务的条件

2011年11月,中央组织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拉开了国家全面、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事业、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帷幕。之后,《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社会工作督导指南》等多个社会工作服务行业规范相继发布,有效保证与提升了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制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的深入实施,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路径。近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街镇社工站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为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服务民生事务提供了广阔空间。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确定把拟订社会工作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其重要职责方面。[4]这意味着党和国家为社会工作提供了更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从以上方面可以看出,社会工作的不断发展为其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了组织机构、人才队伍、服务经验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二、社会工作参与家教育指导服务的价值意蕴

社会工作自身所固有的专业服务性质决定了其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富含浓厚的价值意蕴,在服务理念、方法、功能等方面体现出鲜明的专业特点与优势。


(一)立足关系视角,系统处理家庭教育问题

家庭教育的过程是家长与子女之间关系构建的过程。这些关系既包括亲子关系、夫妻关系、祖孙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等微观关系,也包括与社会制度、文化、舆论等关联的宏观关系。这种关系是否良好和谐,跟家长与子女的身体、心理、社会性方面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从这个角度而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就是要处理好与家庭教育相关联的各种关系,如果忽视了这些关系、把这些关系同家庭教育问题相割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难免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浅表层面,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人在情境中”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理念,即认为个人是在与其所处情境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下发展成长的,个体身心状况由其关系状况来决定。这一观念强调要立足服务对象所处的具体环境,从服务对象与环境的互动关系来考察与审视其发展状况、存在问题与解决办法,认为只有帮助服务对象调整与修复、发展与运行其所际遇的社会关系,才能从根本上取得服务成效。所以说,关系是社会工作的核心内容,贯穿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始终。[5]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在关系框架下帮助家长设计、实施、调整与评估家庭教育方案;帮助家长理性考察家庭教育过程中的困惑疑虑、冲突矛盾及其影响因素、具体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可以说,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是一个帮助家长更好地认识、分析、调整、构建各种家庭内部与外部关系的过程,使家长实现对家庭教育问题的整体性认识与把握,从而取得家庭教育实质性、长远性成效。


(二)秉持自助理念,切实培养家长自我教育能力

“教是为了不教”,这句话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也适用。家庭教育指导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其中指导者是施教方,家长是受教方。通过指导者的服务帮助家长提高自我教育能力,这既是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目标与任务,也是衡量家庭教育指导质量的根本标准。

社会工作者的核心价值观是“助人自助”,即以助人为手段来提升服务对象自我改变与成长的能力,使服务对象成为有效解决问题的主角,这与“教是为了不教”的思想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基于此,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坚持家长自主导向,强化家长主体责任与能动意识,致力培养家长的自我教育能力。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能够给予家长充分理解与尊重,与之建立平等合作、共同进步的关系,重视促进家长的自我学习与自我成长;能够以优势视角看待家长,相信每一名家长都有做好家庭教育的优势与潜能,积极给家长提供自我教育的条件与机会,帮助家长不断生发与增强家庭教育的自我效能感;能够以鼓励者、参谋者的身份尊重家长在处理家庭教育事务方面的价值观念,支持他们自我决定,而不是操纵干预、包办代替;能够以启发者、引导者的角色帮助家长进行自我反思与自我暗示,使他们积极肯定与强化自我在家庭教育中的好经验与好做法,勇于否定其中的不当思想与言行。由此可见,社会工作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充分体现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思想,是一种具有鲜明主体性、发展性的专业实践活动。


(三)坚守公正情怀,有力维护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权益

困境儿童是社会福利政策重点关照的对象。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6]在家庭教育方面,困境儿童往往处于职责缺位、资源缺失、抚养方式不当的不利境况之中,相关权益受到损害,健康成长受到影响。正因如此,必须从公正立场出发,优先做好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公正即公平正义之意,公正不仅要求在价值上指向正义的善,还要求社会资源、利益分配上的公平、平等。[7]公正是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之一,维护困难群体权益是社会工作的根本职责。社会工作者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情怀,可以充分同情困境儿童境遇、同理困境儿童感受,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从而有力维护困境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应享有的权益。社会工作者能够发挥参与社会资源、财富第三次分配的职能作用,以专业服务的方式向困境儿童家庭输送家庭教育指导福利,及时为困境儿童家长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家长教育能力的提升。在具体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能够充分尊重与维护困境儿童及其家长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隐私,并与之建立诚信关系;能够进行需求评估,精准分析困境儿童家庭教育需要,细致考量困境儿童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面临的问题,进而精细设计服务方案,以专业化服务方法培养困境儿童的家长抗逆力、增强其正向权能;能够积极链接慈善、志愿服务等资源对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提供公益性支持。社会工作对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权益的维护保证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公平、均衡开展。


(四)采用综融方法,有效保证家庭教育指导质量

家庭教育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需要家长具备思想观念、知识方法、技巧能力等多方面的素养,这就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出了全面的能力要求。与此同时,由于家庭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家长的教育需求不断增加、日益多元、层次需求也越来越高,在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其服务能力带来挑战。这都需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质量,创新服务方法。

社会工作拥有包括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方法、社区工作方法等直接服务方法与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等间接服务方法构成的一整套系统化、综融性的专业服务方法体系,各个方法之间彼此支持、有机衔接融合,能够有效胜任家庭教育指导任务。在直接服务方面,个案工作采取一对一咨询辅导的方式,通过社会工作者与家长的持续、有效互动,有助于开发家长潜能、提升家长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能力;小组工作采用团体辅导的方式,通过小组任务的制定与完成、小组成员的彼此分享与共情,有助于促进家长相互帮助、共同成长;社区工作面向广大家长及社区居民,通过社区宣传、社区动员、社区议事等方式,有助于打造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创设家庭教育良好社会氛围。在以上方法的实施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还能根据问题轻重情况、家长需求情况,灵活地加以组合、串联,设计整体性服务方案,充分开展综融性服务。在间接服务方面,通过社会行政的方法科学组建服务团队、调配服务力量,有效链接外部支持资源,畅通家庭教育福利政策传输路径;通过社会工作督导的方法强化服务评估,以促进社会工作者实务能力提升;通过社会工作研究的方法,为服务开展提供充分的现实证据与理论依据。总之,社会工作以其专业化服务方法的运用,有效保证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质量。


(五)发挥系统功能,全面满足家庭教育需求

家庭教育具有多元功能,不仅能够促进子女的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还能够促进家长的进取进步、家庭的幸福和睦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相应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要树立全面、整体观念,促进家庭教育多元功能的发挥,满足家庭教育多层次、多方面的发展需求。

社会工作从个人与社会互构、全人发展的角度开展服务活动,通过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强化关系建设,促进服务对象与相关环境良性互动、个人与社会协调发展。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以家庭教育问题为切入点,从中延伸服务脉络,促进家长、家庭、社会的共同发展,全面满足各方面家庭教育需求。

在家长发展层面,社会工作者立足能力建设,发挥预防性、治疗性、发展性三位一体服务功能,充分考虑家长家庭教育素质、教育问题、服务需求的差异性,进而有针对性地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及时纠正不当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全面培养家长家庭教育技能技巧,使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始终保持动态发展、渐进提升状态;在家庭发展层面,社会工作者基于关系建设,充分链接家庭教育资源,帮助家长优化家庭生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条件与环境,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区教育的有效衔接与协同发展,全面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营造立德树人良好社会氛围;在社会发展层面,社会工作者着眼社会建设,协助政府办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的民心工程,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维护社会秩序、营造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工作的参与使得家庭教育指导的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现路径

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价值由应然状态变为实然状态,根本上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给予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工作教育以大力支持,同时也需要社会工作自身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做好人才培养等工作。


(一)加大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政府购买力度

购买服务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建立良性合作关系、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也是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从目前情况看,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总体上尚未形成体系化、规模化样态,服务供给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府购买的不足。亟须进一步出台更为明确、细致、导向性强的政策,以加大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政府购买力度。政府要进一步积极筹措、调配财政经费,通过发包、补贴、奖励等方式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以此加强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与机构的建设及发展、项目与活动的组织及开展、人员与设施的配备及使用等方面的工作,从而有效壮大服务力量、扩大服务规模。在此过程中,要使服务购买作为杠杆来发挥调控作用,引导社会工作依据家庭教育指导的现实状况、需求情况,科学设计服务发展思路、合理进行服务规划与布局、有针对性地开发与设置服务项目,以促进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还应注意到,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形态主要包括购买服务和合作治理两部分[8],前者是后者的前提与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延伸与拓展。所以,推动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府在加强购买的基础上,还需要做好相关机制、平台的构建,赋予社会工作在家庭教育指导的组织与管理方面的身份地位以及相应权能。即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不但要通过购买服务建立契约关系,还要通过服务治理建立合作关系,使社会工作机构基于政府购买下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践,积极参与服务政策制定、服务规划设计、服务模式创新等治理活动。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与管理双重功能的发挥,激励社会工作者以倡导、协商等方式向政府建言献策,助力政府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治理水平。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功能必然得到深度挖掘、充分发挥。


(二)加强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指对能力的挖掘、培养、提升、完善和发挥方面的活动[9],是一个全链条式过程。加强能力建设是社会工作顺利且有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的根本保障,应贯穿于服务的整个过程。开发服务能力指标与开展反思性服务实践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的两个关键方面。

能力指标是指导与评估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据。相关政策部门要依照与参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10]的内容,同时基于既有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开发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指标体系以及相应能力培养指南,以作为能力训练、评估的参照依据。服务能力指标制定要做到全面系统,应包含知识技能掌握、价值观念习得、伦理道德内化等直接服务能力指标以及政策倡导、舆论宣传、公信力建设等间接服务能力指标。同时。社会工作者实务能力的本土化特点[11]决定了服务能力指标要能够有针对性地回应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如“棍棒式育儿”“丧偶式育儿”“保姆式育儿”等。

反思性服务实践指社会工作者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过程与行为进行回顾、分析、评价、调适的系统化活动。反思性实践是社会工作者主动把自身与服务进行关联的过程,体现了服务意识与行动的主体自觉,有助于其更好地检视服务观念、修正服务行为、总结服务经验、创新服务思路,因此,必然是社会工作者创生实践智慧、提升服务能力、实现自我发展的有效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反思性服务实践,主要应做好反思技能技巧的指导培训与自我修炼,要指导社会工作者撰写服务反思文本并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以促进反思的深度化、常态化;要促进社会工作者积极主动与同事、服务对象开展对话交流,从中获取有价值的反思信息,以从他者角度扩大反思视域;要加大督导力度,提供经验支持,以引导社会工作者不断强化反思质量,有效提升反思水平。


(三)加强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协同联动

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过程必然是与相关服务力量协同联动的过程。这是因为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的宏观政策要求下,社会工作只有主动与政府、学校、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加强协作,有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才能赢得更多发展机会、更大发展空间;在微观层面,很多家庭教育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只靠单一服务力量难以解决,往往需要整合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多方力量进行应对。社会工作在与其他服务力量加强团结、做好配合、形成服务合力的过程中,其服务优势自然得以发挥、服务地位必然得到强化。

为更好地促进协同联动,在宏观层面,需要加大政策力度,为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更为充分的政策依据、提出更为具体的行动要求,如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细化相关职责,构建社会工作与其他服务力量协同联动的组织管理机制,制定促进社会工作积极协同联动的支持与激励制度。在微观层面,需要社会工作发挥组织建设、关系协调、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主动加强与其他服务力量的联系合作,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共同体建设的相关事务,如提炼各方服务力量共同认可并积极践行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价值观,构建各方服务力量都用心追求的共同服务目标与愿景,协调各方服务力量间的矛盾问题与利益关系,增强各方服务力量间的情感交流与亲密关系。如此一来,社会工作服务自然能赢得认同、信赖、支持,树立良好专业威信,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加强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人才培养

充足的专业人才供给是社会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根本保障。从长远来看,在社会民众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要求不断提高的形势下,迫切需要从高等教育着手,加强社会工作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人才的培养。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从宏观上规划与调控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家庭教育指导的社会需求测算社会工作服务人才供给规模,据此合理扩大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招生数量。从就业角度而言,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入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业的政策支持,建立与完善激励机制,保证社会工作人才有足够资格、更多机会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位的招聘。

高校社会工作专业要加大社会工作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在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方面,要根据家庭教育指导职业岗位胜任力要求来确立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人才培养质量规格,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培养目标为引领的课程教学体系建设是培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的核心工作。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应积极设置家庭教育服务的专业方向并建立相应课程体系、模块,鼓励有志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学生进行选择;开发与设计专门的课程,供学生系统学习家庭教育指导理论知识与方法;将家庭教育指导内容有机、广泛渗透于儿童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等专业课程之中,以持续强化学生家庭教育指导观念、知识、能力的习得;加大实务能力培养导向的教学改革,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关工委、基层社区等部门与组织进行合作,建立稳固的实践教学基地,大力开展服务学习,深化实训实习教学。


四、结语

家和万事兴。家庭教育是影响家庭和睦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是广大家长迫切的现实需求,建设多元参与、优质高效的指导服务体系是实现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推动新时代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是社会工作的光荣职责。社会工作应积极顺应家庭教育的时代变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方力量的协同发展,助力家庭教育指导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应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福利的输送、递达功能,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广大家长对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获得感与认同感、成就感与幸福感。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EB/OL].(2012-11-28)[2023-09-01].https://www.gov.cn/zwgk/2012-11/28/content_2276803.htm.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EB/OL].(2021-10-23)[2023-09-01].https://www.gov.cn/xinwen/2021-10/23/content_5644501.htm.

[3] 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Z].2022-03-31.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N].人民日报,2023-03-17(1).

[5] 杨超,何雪松.社会工作的关系视角[J].学海,2017(4):134.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EB/OL].(2016-06-16)[2023-09-01].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6/16/content_5082800.htm.

[7] 糜海波,吴小虹.社会公正“三要素”之内涵论析[J].求实,2015(1):81.

[8] 敬乂嘉.从购买服务到合作治理——政社合作的形态与发展[J].中国行政管理,2014(7):55.

[9] 张序,劳承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一个研究框架[J].理论与改革,2013(2):26.

[10] 柳铭心,霍雨佳.我国《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的构建[J].中华家教,2022(4):48-57.

[11] 王玉香.社会工作实务本土化及能力建设研究[J].河北学刊,2022(4):182.


*本文系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双减’背景下社区青少年教育共同体的建构逻辑及运行机制研究”(2021ZD033)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李育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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