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思想 | 战伟平 李振东: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思想的生成、定位与发展理路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家庭文明建设”首次被比较正式、全面地提出并逐渐上升到一种战略高度。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在历史延续中的思想生成、在时代背景下的理论定位以及在世界视野中的发展理路,对于把握其重要性、推进其完备性无疑是必要的。从思想生成上说,家庭文明建设作为一种行动的思想先导,它在新中国经历了一个从破坏性到创生性的转变过程,而且最终在党的十八大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理论定位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应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体系中相对独立的重要一环,并被置于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样的战略高度。从发展理路上说,当前的家庭文明建设应秉持文明互鉴的世界视野,重视其理论层面的定位与建设。


关键词:家庭文明建设  家教家风  传统文化  理论定位


作者简介:

战伟平 /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党校教学研究部主任

李振东 / 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党校学刊编辑部编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思想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从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所作的讲话中首次比较正式、全面地提出“家庭文明建设”的概念,到2017年中央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的通知》的出台,再到2021年3月,《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出版发行,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也是“家教家风”首次出现在党代会的报告中。这不仅意味着中央对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视更进一步,同时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理论生成更加扎实。我们可以直接观察到,家庭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近年来从中央层面持续聚焦并致力推进的一项重大举措。

本文旨在从学术层面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思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主要回应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在历史延续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作为一种顶层理念有着怎样的思想生成史?第二,在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思想占据或应当占据怎样的理论地位?第三,在世界视野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发展理路如何,是否经得起考辨?不可否认,这些问题不是在足够具象的层面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考察,只有从足够高的理论视野出发,才能更好地把握2012年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的深刻性。因为,当家庭家教家风的建设问题被鲜明地纳入国家的顶层设计并上升为一种战略高度考量时,它便宣示了自身在构筑代表国家意志的理论大厦上的价值。




一、历史延续中家庭文明建设的思想生成



“家庭文明建设”首先表现为一种先行的思想理念,其本身并不是近代的产物,也并不为我国、甚或更广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所独有。正如吉登斯所言明的,“家庭是传统和现代性之间斗争的场所”[1],所以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建设无不以家庭的文明建设作为必要踏板。也是由此,我们应该认识到,习近平“家庭文明建设”的提出必然有着它能够被冠之以“特色”的思想前史。当然,不同的社会形态对文明的理解会有差异,也因而它们在家庭文明建设上的姿态或许有很大的差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有着基督教背景,推崇的又是个人中心主义,在家庭文明建设上往往以上帝的家主地位为尊,于是世俗的家庭就呈现为被消解的状态。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家庭文明建设真正投入实践始自十月革命后的苏俄时期,只是此时它是以催产式的破坏性建设为特征。对此,曾在苏俄和共产国际重要部门任职的亚历山德拉·米哈伊洛夫娜·柯伦泰在《新妇女论》《共产主义与家庭》等作品中有过代表性的思想阐释。特别是在《共产主义与家庭》一文中,她明确地表达了社会主义者的家庭“文明”诉求:“代替那个体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家庭的,将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世界性的工人大家庭。在那里,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首要以同志相称;在那里,新的关系确立于真正平等的伙伴关系之上,它将确保人类的爱与兴趣的自由发展,而这在商业社会中是不得见的。”①这是一份饱含美好理想的殿堂级宣言,同时,它也直白地宣告了个体家庭的惨淡:它被国家抛弃了。大体来说,苏俄及整个苏联,不论是在奋进时期,还是在僵化阶段,都遵循了这样一种思想归旨。它们强力地推进或维续家庭职能的社会化。而不消说,这之中掺杂了对马克思、恩格斯“消灭家庭”思想的激进解读,也掺杂了迫切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政治心理。它是一种基于国家意志的、致力于解构的家庭文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也延续了这种家庭文明建设。但是,鉴于国情的不同,一方面新中国在选择“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后,传统的家庭经济与伦理结构仍普遍地被保留,另一方面厚植于优秀民族传统的“家文化”始终牵绊着人们的情感认同并规范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这就使得接续于苏俄的破坏性家庭文明建设在中国的落地并不是那样的彻底与直接。至少表面上,家庭的形式得到了基本承认。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由全国妇联发起的“五好家庭”建设工作一直延续至今,就是一个鲜明的佐证。然而,文化堤坝的拦阻愈是坚固,革命热潮的冲击就愈加剧烈。阶级意识的强化消解了个体对家庭的认同,阶级的道德规范也相应地替代了家庭的道德规范。到改革开放前,家庭的天然道德规范几乎被破坏殆尽。它的典型表现是:“在1949—1976年的27年间,连番的政治运动,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使每个人都带着自己阶级身份的明确标签,以不同的政治等级,卷入社会生活,或承受苦难,或对他人实施身体(语言)的暴力”,于是,父慈子孝的道德律令不再备受尊崇,原本需要履行的家庭义务失去了坚实的根基,总的来说,“社会生活的过度政治化侵蚀了家庭的根本价值”[2]

改革开放后,家庭的伦理价值迎来了恢复期。特别是1982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中央肯认与推进,相继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取消,乡镇街道体制重建,为传统家庭结构与规范的创后滋养提供了基本的政治与经济前提。与之同时,在党的十二大确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指引下,另一个重大的变化也逐渐凸显,即破坏性的家庭文明建设开始有序地转向创生性的家庭文明建设。当然,这种转向到党的十八大前还不够明显。但它也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其一,从1985年开始,家庭文明建设(主要是“五好家庭”建设工作)被全国各城市纳入作为国家战略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它的业务归口也在1996年由全国妇联变为中央文明委指导下的多部门联动,总体来说愈加受到重视。其二,20世纪90年代传统文化热潮兴起,以之为契机,家庭文明建设不仅逐步夯实了奠基自身的民族文化沃土,同时也逐步使自己置身于一种文明视野之中,于是泛化的家庭“文明”向着专有的“家庭文明”转变。而之所以如此,确如梁漱溟所说,“中国人的家之特见重要,正是中国文化特强的个性之一种表现”[3]。当中国传统文化越发地受到关注时,家文化(文明)避无可避地只会越来越引发人们的关注。

事实上,也正如我们在开篇所论及的,党的十八大之后家庭文明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国家在中央层面已经开始对传统文化做“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4],目标直指家庭。在2015年2月的春节团拜会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便将家庭视为中华文明的核心载体,他强调“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并认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5]。这里,对于家庭家教家风的表述实际上初步确立了家庭文明建设的实践范式。其中,“注重家庭”是始基,“注重家教”是途径,“注重家风”则是导向。对于这一思想,习近平在2016年12月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所作的讲话中首次比较正式地提出了“家庭文明建设”的概念,比较全面地阐释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问题。在随后的2017年,先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挖掘和整理家训、家书文化,用优良的家风家教培育青少年”,而后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的通知》,其中强调,要“以传承好家训、订立好家规、弘扬好家风为重点,运用生活化的场景、日常化的活动、具象化的载体,引导广大家庭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积极投身家庭文明建设,努力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起航的地方”。从思想的阐发到举措的出台,我们看到,家庭文明建设愈发地系统化,也愈发个性鲜明,它自觉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实践的主要给养,彰显民族文明特色,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①参译自“马克思主义者互联网档案馆”文献亚历山德拉·米哈伊洛夫娜·柯伦泰的《共产主义与家庭》,见https://www.marxists.org/archive/kollonta/1920/communism-family.htm.



二、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理论定位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中,文明建设实际上也有一个体系化的过程。最早是1979年9月叶剑英在《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6],首次将两个文明的概念同时提了出来。之后经过邓小平、胡耀邦等人的科学阐述,两个文明“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第一次被写入了党的正式文件。此时,应该说“精神文明建设”还是很宽泛的概念,它的目标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7]但是到21世纪初,党中央认识到政治文明的特殊性,遂将其从精神文明中剥离出来。在2001年1月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就明确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所以,“两个文明”演变为三个文明。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就有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的表述。[8]再而后,伴随经济转型的加快,社会矛盾凸显,“社会建设”问题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关注,“社会文明”也随之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体系建构视野。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实就是对进行社会文明建设的另类表达。“社会文明建设”加之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9]的“四位一体”表述可以说正相观照。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文明面相就扩展为四种,而且还在继续发展。实际上,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社会主义建设的第五种文明面相也被正式提出,此即“生态文明”。但是,“生态文明建设”被置于与其他四种文明建设同样的战略高度却是反映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这时,它真正跻身我们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10]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循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体系化的思想进路,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家庭文明建设的发展动向,我们可以也应当去尝试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家庭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体系中应当或可能占据什么样的理论地位呢?

当然,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中央提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来,至少从表面来看,家庭文明建设一直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甚至是在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家庭文明建设”概念的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中,我们还能看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冠名”。但确切来说,这并不足以为“家庭文明建设”的理论地位盖棺定论。因为我们还可以反问:政治文明建设最初不也是在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内吗?比如,有关家庭文明建设的内容在社会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内也都被发现了。就前者而言,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被提出后,它就开始了对“五好文明家庭”建设工作的指导。这在上海曾先期推进的《“十一五”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指导计划》中就有迹可循。就后者而言,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倡导传承优良家风”的表述就是一个很好的表意。它把家庭文明建设与党风政风建设、国家的法治建设直接关联起来。而党风政风问题、法治建设问题无论如何也属于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所以,总的来说,就目前来看,大概鉴于欠缺时间与实践的积淀,“家庭文明建设”还没有被赋予明确的理论定位,而这也正是我们进行学理审思的政治前提。

那么,再回到刚才的问题,“家庭文明建设”在我国应当或可能占据怎样的理论地位呢?本文认为,“家庭文明建设”应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体系中具有相对独立范畴的重要一环,并被置于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样的战略高度。

对于这一判断,我们有两点基本依据:

其一,从逻辑上讲,“家庭文明建设”以有着天然的自足性特征的家庭为基础,而恰是这一基础从根本上保证了它在总体的国家文明建设中占有一席之地。①一方面,文明的“家庭”面相呈现为社会组织的最基本存在形式,它是一种区别于其他文明面相的鲜明“结构”。在总体的国家文明结构中,不同的文明面相各有摹写。其中,“物质文明”摹写的是文明人维续文明的生产状态,“精神文明”摹写的是文明人形塑自身的道德水平,“政治文明”摹写的是文明人权力配给的公共关系,“社会文明”摹写的是文明人组织社会的秩序交往,“生态文明”摹写的是文明人处身自然的和谐境界。它们纵向地勾勒出一副色彩分明的文明肌体。在这“肌体”中,有经济基础也有上层建筑。而“家庭文明”自有其特殊性。它是作为这文明肌体的细胞呈现的,发挥的是文明结构的基础性作用。这种基础性作用也即文明的“家庭”面相的另一方面呈现,其表现为文明之家庭藏存了文明之国家的“基因密码”。当然,这是以家庭的文明自足状态为前提的。而所谓家庭的文明自足状态,当我们仔细地品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这些常道之言时,便能获得真切的理解。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以伦理见长的国家中,家庭的文明自足更是亲近于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多个方面显像自身的文明特质,并使之呈现为总体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从个体、社会、国家的整全层面去彰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其二,从历史上看,“家庭文明建设”不仅是回应传统文化自觉与经济理性侵蚀的战略需要,更是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彰显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的战略需要。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家庭文明建设一直处于时代战略变迁的进程中,几乎每隔一个年代都会有一次跃进。20世纪80年代,在“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1]自足性是哲学上的一个术语,指事物自身具备的自我满足的状态,属本体论的范畴。放到“家庭”来说,指的是家庭以两性关系为基础,以婚姻为形式,以家庭成员的功能互补为内容,是个体成全自我、实现自我的一种本体存在。的时代战略决策下,家庭文明建设自然地指向了历经三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曲折探索而破损的家庭基本功能的修复。它是以家庭生产体制的重建(也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为背景的。20世纪90年代,思想大解放与苏东剧变引发的信仰危机共同促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时代战略的亟须,于是,为回应传统文化的自觉,这一时期家庭文明建设将对家庭伦理文化的塑造融汇到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体系中。进入21世纪,市场体制转型发展的副作用凸显,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战略指南,为避免“‘经济理性的入侵——自我中心式个人主义的发酵——侵蚀家庭根本价值’的链条”[12]作用在我国的城乡家庭带来系列后果,家庭文明建设开始着力于对家庭责任的规范。此时,“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②是它建设的主题背景。从家庭功能的恢复到家庭文化的塑造再到家庭责任的规范,毋庸置疑,我们对特色社会主义家庭的认知愈加深刻,建设的积淀愈加厚实,而它也愈发向着一种战略意义上家庭文明的构想行进。事实上,在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就已经有了“将家庭的因素置于国家长期发展战略的框架之中”[13]的呼吁,但是在下一个十年,这种呼吁才从中央的战略话语体系中反映出来。这也就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装登场。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表明的,在“家庭文明建设”提出的这一时期,发生了“深层次的、根本性的”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它不仅意味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同时还意味着中国将给世界带去更多现代化的发展选择。而反观过去四十多年每一年代里家庭文明建设的成绩,不论再次面对哪一次时代战略的选择,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的战略都应该说是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的集中体现和高度升华。


①自足性是哲学上的一个术语,指事物自身具备的自我满足的状态,属本体论的范畴。放到“家庭”来说,指的是家庭以两性关系为基础,以婚姻为形式,以家庭成员的功能互补为内容,是个体成全自我、实现自我的一种本体存在。

②源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2001]1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三、世界视野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发展理路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家庭文明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其主要聚焦在构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践范式,并在此基础上向具象的日用层面拓展。按照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相关论述,实际上一种基本的家庭文明实践范式已经出现。它指的是,以“注重家庭”为始基,以“注重家教”为途径,以“注重家风”为导向,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当然,这仍过于笼统,抑或可被认为是一家之言。但无论如何,围绕着“家庭家教家风”,职能部门也好,知识界也好,都作出了快速反应。从前者来看,它主要表现在:一是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比如《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年)、《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19年)等。二是开展了多样的主题宣传。比如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了《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推出了“家风故事汇”展演活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家庭文明建设时评、各地拍摄的清廉家风宣传片等。三是助力家庭教育的专业化。比如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指导手册》,遴选优秀家庭典型案例。四是推动地方的实践创新。比如认定“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家庭教育实验区。[14]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群众团体的广泛动员与参与下,这项工作总体来说进行得有条不紊。

再从知识界的反应来看,自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发表讲话之后,有大量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著述出版。它们以构筑我们文化自信的三大支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基石,或是对家庭家教家风思想资源的挖掘,或是对“三个注重”要义的阐释,又或是对一种传统家文化体系的整合。这其中出版的图书超过百部,类型涵括读本、注解、专著等,特别是还有多套丛书出版,比如大象出版社的“名人家风丛书”、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的“中华家风系列丛书”等,明显地突出了这一时段家庭文明建设的思想动员力。其他一些即时的文章,也多有理论的探究性,像陈延斌、张琳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文化的若干思考》将家训(家教)文化、家德文化、家风文化、家礼文化和家学文化等作为我们家文化体系的基本构成,进一步梳理了家庭家教家风关系,对于深入推进工作亦不无裨益。[15]只是,他们将“家风”与“家训”“家德”“家礼”“家学”置于同一层次的做法仍值得商榷。毕竟,家风是一种风貌,是给家中后人们树立的价值准则。而对比来说,“家训”“家德”“家礼”“家学”更像是“家风”的表现形式。当然,它们也因此更像是“家教”的文化传承内容。总体而言,中国特色的家文化体系构建还需要做更多的理论探讨。

具有战略意义的新理念的推进总是从一种中观的中间层面向两端发微,一方面向它的日用端落实落细,另一方面向它的道理端看清看重。只有当两端同时进取、相互磨合,新理念的成熟才能够厚植根基且不至于多走弯路。当前的家庭文明建设,不可否认,在向日用端落实落细方面算是有条不紊,但在向它的道理端看清看重方面则单薄很多。即便是一种传统家文化体系的整合,也很难说达到了堪称家庭“文明”的战略高度,至少它还缺少了道理端上所必要的哲学厚度与观感。因为,“文明”无论再怎么以“家庭”为局限,它“涉及的不是人类生活的某一个部分,而是它的全部”[16]。所以,从整体上看,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还需要拓宽视野,在发展理路上做考量,重视理论层面的定位与建设。

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道理端发展提供了丰厚的理论土壤。这是官方与学界的共识。但是,它的关键还在于:一者,这种哲学化的过程需要在“文明”的视野内围绕“家庭”呈现;二者,这种呈现出来的家庭“文明”需要确当地切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理论架构。就前者而言,如果是观念性的表达与简要述说当然可以追溯到很早。且不说早期新儒家对于“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定位,即便是在更早的西方思想家著书中也有精辟的言说。比如18世纪的孟德斯鸠就讲道,“在表面上似乎是最无关紧要的东西却可能和中国的基本政制有关系。这个帝国的构成,是以治家的思想为基础的”[17]。又比如19世纪的黑格尔也曾总结:“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18]如果撇开这种断片式的表述,近些年来这方面的理论自觉很值得收揽到家庭文明建设的道理端发展中。还在20世纪末,即有学者著书立说将中国的文明定位为家道文明,将中国的哲学定位为家源哲学。像旅美学人杨效斯即认为这种家道文明与家源哲学是源于中华智慧的东亚国家的文化优势,其“长期避免了宗教和强权式国家政治对人欲的过分束缚或放纵,为解决全人类的宗教迷信问题作出了榜样”;为此,从文明互鉴的角度,他提倡东方人应该“拿出东亚自己的理论结构,建立东方人评说世界的立场”[19]。而就这种立场,赵汀阳描摹的与传统世界体系有本质不同的“天下体系”应该说是理论结构的一种尝试。它建基于以家庭为核心的哲学审思上:“‘家、国、天下’这个政治/文化单位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家’的隐喻,所以,家庭性(family-ship)就成为大多数中国人理解和解释政治/文化制度的原则。”[20]或许是逐渐摆脱了近代以来我们在文明建构上自卑而自立的紧迫感,在家庭“文明”的探索上我们也变得愈发沉稳,不再一味地争执西方文明抑或中华文明的优越性,而是致力于两者的互济与互动。新近学人孙向晨是这一方面的代表,他认为,无论是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还是以“家”为本体论象征的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价值,在长期发展中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价值体系,而现代中国的文明建构就是要“使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文明的核心观念相衔接从而完成自身的转型”[21]。这也是一种“双重本体”的理论建构姿态。

再就后者而言,从切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确当性来说,显然一种文明互鉴与互济的立论是更优的选择。一方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充满希望,也充满挑战,特别是随着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孤立主义抬头蔓延,文明冲突、文明优越等论调不时沉渣泛起,加强文化交流、文明互鉴的重要性更加凸显”①。另一方面,正如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所表明的,不同的文明都有它面对挑战而选择应战并得以存续的智慧,而当人类面对共同的社会问题,文明的镜鉴自然也就变得更有现实意义。

事实上,在全球范围内,家庭问题已然成了一个需要从战略层面作出回应的普遍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就已预言家庭结构的痛苦转变,而1994年联合国开始推行的“国际家庭年”也表明这一转变在世界各国普遍发生。当然,发达福利国家首当其冲,也是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它们的改革方向不只是简单地将政府原来承担的责任转移给家庭,而是从战略发展的角度给予家庭积极的支持。[22]像英国政府在1998年以“支援家庭”为题目发布家庭政策咨询书的行动、韩国在2007年通过世界上第一部《孝行奖励资助法》的举措等,都是其具体表现。所以,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正确地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在世界范围内“家庭”建设中的地位是必要的。中国特色的家庭文明不可否认有着自己的优势,但它的缺陷我们也应该有清醒的认识。比如习近平总书记曾直言,“我国是个人情社会”,圈子文化浓重,“如何正确对待和把握是对领导干部一个很现实的考验”[23]。正是如此,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进程中需要坚持以我为主、取长补短的原则,而不是自我封闭、唯我独尊。

总而言之,从实践自觉到理论跃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还有不少工作要做,特别是在道理端上,它的理论切入问题还没有完结。至少从表面看来的确当性上说,除开横向上文明比较的世界视野,我们还有一个纵向上无法撇弃、无法割裂的“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的大视野”未做考量。当然,这是另一个需要探究的话题。


①源自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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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党内法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及其实现机制研究”(20BZZ030)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李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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