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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印发《关于积极配合做好暑期儿童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暑期将至,为进一步增强家长和儿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和安全事故发生,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日前印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做好暑期儿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暑期儿童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相关部门,要切实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儿童安全问题,通过张贴宣传画、编印小册子、讲座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和家长、儿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看护好孩子,保护孩子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依托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加强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防网络沉迷、防欺凌暴力等知识宣传,指导家庭及儿童加强安全防范。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妇联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各地要结合儿童身心特点和学习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主题实践体验活动,推动营造重视安全、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要进一步丰富、拓展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改进方式和方法,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儿童和家长乐于参与的体验活动,让儿童和家长在实际体验中认识安全防护的重要性,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各地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暑期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妇联所属儿童活动中心以及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四点半学校”等基层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暑期安全监管,对儿童活动设施、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安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细处、实处。要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困境儿童的暑期安全,对存在儿童安全风险的家庭,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进行监护干预和关爱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据悉,目前各级妇联正在积极开展暑期儿童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暑期儿童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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