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中心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和国家、全国妇联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中心有关人事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
2、负责中心各类人员的编制核算和用人计划的制定。
3、承办中层干部考核聘任方案的研究、起草、准备和实施的组织工作。
4、负责职工技术职称评定、工人等级考核等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大学生接收计划、考察、手续承办工作。
6、负责职工的离退休手续的办理工作。
7、负责有关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的登记上报等工作和职工出国政审工作。
8、负责职工工资、奖金、餐费补助等统计、考核、计算、核对工作。
9、负责干部职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中心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职工考核、教育管理及表彰奖励工作。
11、负责外聘人员的考核、聘用等手续承办工作。
12、负责中心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集体户口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