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中心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中心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
基本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有关法规,并结合中心具体情况制订各种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中心各项收入的收缴和统一管理,依法多渠道筹集经费,为中心领导宏观调中心各项资金、科学配置资金,合理节约支出当好参谋与助手。
三、负责管理中心财务和会计工作,负责编制中心年度经费的预、决算工作。
四、负责中心各类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信息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五、负责中心各项资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对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审核、监督。
六、对中心的经营状况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控制经费、改进管理意见和建议。定期将会计数据、报表等资料上报中心主任,及时为中心领导收集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七、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加强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和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对、报损,建立相应制度,保证帐物相符。
八、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材料。
九、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心二级单位的财务工作及各处室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